医院要全面配备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
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
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全面推行按病种为主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
近日
西安市出台
《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
政策实施方案》
大力增强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
切实提高药品质量和疗效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
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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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到每一个西安人
具体都有哪些措施
赶紧来看小布帮你划的重点
加强对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监督检查
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和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将其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与原研药同等对待。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未超过3家的,优先采购和使用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和高风险品种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研发新药及关键技术,提升药物创新能力和质量疗效。
城市医院全面推行
药品采购“两票制”
鼓励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支持医疗机构压缩药品配送企业数量,进一步提高配送集中度。
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全市城市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进一步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净化药品流通环境;在确保药品供应的基础上,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适时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组建采购联合体,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率达到95%以上。
定期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交易、价格欺诈以及回收药品套取医保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配送和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任务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监管频度不少于两次/年。
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化管理。医药代医院从事新药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向临床医生介绍新药知识,听取新药临床使用中的意见,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建立统一的跨部门价格信息平台,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重点监测专利药品、独家药品、市场销量大、临床使用频率高的药品以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