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连市商务局印发
《大连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行动方案》
(-年)
方案中显示
目前全市集中建设区
共有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个
农贸市场总面积约85万㎡
其中
室内市场个
室内农贸市场建筑总面积达60万㎡
室内农贸市场占菜篮子零售网点总规模的71%
是保障百姓农产品供应的绝对主力
全市到年共需完成农贸市场改造个
共需新建农贸市场14个
分别为甘井子区3个、旅顺口区2个、
普兰店区2个、瓦房店市3个、庄河市1个、
金普新区1个、高新区1个、长兴岛经济区1个
全文如下
大连市农贸市场品质
提升行动方案
(-年)
菜篮子流通体系承担着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供给、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农贸市场作为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环节,是菜篮子流通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对满足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更好的满足居民的菜篮子产品便利消费、安全消费需求,切实解决我市农贸市场在硬件设施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应现代流通方式变化,推动大连市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营高效、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消费购物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现状
大连市已形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生鲜超市为骨干,综合超市生鲜区、社区菜店、蔬菜直通车、智慧微菜场及生鲜电商为补充的菜篮子零售网点体系,有效满足居民菜篮子消费需求。
全市集中建设区共有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个,农贸市场总面积约85万㎡,室内市场个,室内农贸市场建筑总面积达60万㎡,室内农贸市场占菜篮子零售网点总规模的71%,是保障百姓农产品供应的绝对主力。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以上的占70%,该类农贸市场可提供较为齐全的菜篮子商品和服务;-㎡的占21%,㎡以下的农贸市场占9%,该类市场服务能力与范围均相对较小。农贸市场整体品质不高,达到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水平的较少,市场标准化率约30%,大部分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有待提高。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民生定位、政府主导。牢牢把握农贸市场民生性、社会性特点,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国有、集体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在保供应、稳物价、促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区市县(先导区)政府承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辖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常态化有效管理以及具体项目推进实施,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领导专班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从行业管理角度依法履职,做好标准制定、业务指导和专项任务推进等工作。市、区两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牵头督导,推进一体化管理。
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坚持现有农贸市场优化布局和升级改造并重,明确工作重点和攻坚难点,立足基本,适度超前,既要建设,更重治理,硬件建设服从软件建设。全市统一部署、一场一策,分级分类分批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政社联动、齐抓共治。坚持共建共治,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导农贸市场的业主、经营管理者、广大商户,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反映商户诉求、承担社会责任、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不断完善农贸市场治理体系。
创新理念,转型发展。探索农贸市场经营模式转型升级路径,支持向超市化、信息化、集约化、物流化的现代农贸市场转变,探索“互联网+农贸市场”的智慧监管模式,赋予农贸市场在农产品供应安全体系、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部分功能,打造环境优美、设施先进、质量保障、诚信经营、服务便民的新业态生态圈。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明晰标准、分类改造、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全市到年共需完成农贸市场改造个,分别为中山区18个、西岗区14个、沙河口区24个;甘井子区60个、旅顺口区13个、普兰店区8个、瓦房店市6个、庄河市4个、长海县2个、金普新区25个、高新区14个、长兴岛经济区3个,各地区按照年完成改造40%、年完成改造30%、年完成改造20%、年实现全市农贸市场全部转型升级改造;前共需新建农贸市场14个,分别为甘井子区3个、旅顺口区2个、普兰店区2个、瓦房店市3个、庄河市1个、金普新区1个、高新区1个、长兴岛经济区1个。
力争通过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构建与我市人口、产业、城市品位相适应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价格合理、管理规范、供应稳定、智慧便民的农贸市场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顶层设计规划先行
1.开展农贸市场摸底调查,实现标准化建档。对全市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全市农贸市场现状,为推动全市农贸市场全面转型升级改造做准备,调查内容包括每一个农贸市场的土地产权和使用权、建筑面积、建筑产权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经营现状、商户和摊贩数量、经营收入、债务财务等内容,统计形成全市农贸市场基础信息,报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领导专班汇总,并结合升级改造工作制定标准档案清单,实现“一市场一档案”的标准化建档。〔市商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区市县(先导区)配合〕
2.编制完成大连市菜篮子零售网点规划。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市商务局已开始编制大连市菜篮子零售网点规划,现基本编制完成,全市农贸市场的品质提升,要以大连市菜篮子零售网点规划作为蓝本,对每个农贸市场提出保留或关停的意见。〔市商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市县(先导区)配合〕
3.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的工作路径,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经营布局、场内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提出具体标准要求,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作指引,此项工作年在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中已经制定,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健全大连市农副产品供应流通体系。编制我市农副产品供应流通体系规划,适应疫情发生以来的新形势,强化我市农副产品供应安全工作,完善我市农副产品供应流通体系,制定农副产品供应体系指引,推动我市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地、各类流通场所加强衔接,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和高效的配送网络,加强农副产品在特殊时期生产转换能力建设,形成上下游相衔接的完整链条,保障“菜篮子”稳定,农副产品供应安全充足。(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5.明确新办农贸市场准入条件。按照大连市菜篮子零售网点规划要求,明确农贸市场准入条件,合理布局新增农贸市场。新增农贸市场进行开工建设前须向属地政府申报,取得政府出具的符合本地区菜篮子零售网点规划的文件,并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才能开工建设。农贸市场开业须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以及公安部门编定的农贸市场标准地址。对不符合开工开业条件擅自开工建设、开业经营的农贸市场,由城市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监督执法,拒不整改的,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业,并予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各区市县(先导区)配合〕
(二)示范推动分类改造
1.明晰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模式。对于予以保留的农贸市场,要因地制宜、一场一策,明确升级改造方向。对位于各区市县(先导区)中心区、辐射人口多、周边消费层次高、停车等配套设施充足的农贸市场,按照超市型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打造本地区农贸市场示范标杆,形成城市形象新亮点。对辖区内有一定规模、消费辐射力,周围配套设施尚可,有较强升级意愿和能力的农贸市场,打造为标准型农贸市场。完善冷链配送设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助推传统农贸市场升级转型,以满足高端、新型消费群体需要。(市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制定各区市县(先导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根据大连市菜篮子零售网点规划总体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做好辖区农贸市场的调查摸底,分级分类确定处理意见,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市里下发的改造目标制定改造任务进度安排,细化任务清单和进度表。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要加强指导,督促其按建设标准和时间进度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各区市县(先导区)牵头,市商务局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3.加强转型关停农贸市场政策指导。对于不符合大连市菜篮子零售网点规划的农贸市场实施关停转型,各部门梳理政策,加强对各区市县(先导区)的政策指导,由各区市县(先导区)结合城市更新以及区域具体情况,引导、推动其退出农贸市场经营,推动其与周边地块联动改造,依法转型为商业设施、文体产业、停车场等,提高场地利用率及投资方的经济收益,增加市场业主关停转型农贸市场的动力。〔各区市县(先导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4.推动解决农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对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证明文件的农贸市场,协调各相关部门参照“办证难”项目处理流程,推动各区市县(先导区)分类施策解决农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各区市县(先导区)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三)拓宽改造资金来源
1.坚持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各区市县(先导区)要立足农贸市场开办方进行资金筹措,鼓励和引导农贸市场开办方从大局出发,积极拓宽渠道,筹措升级改造资金,如期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充分发挥农贸市场承包经营者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农贸市场采取磋商交易方式确定承包经营主体,适度延长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期,出台符合实际、灵活机动的政策,支持承包经营者出资投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各区市县(先导区)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制定财政资助补贴政策。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推动当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财政将根据各区市县(先导区)政策制定、实施效果及扶持资金支出情况,对各区市县(先导区)给予一定补助。〔市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牵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先导区)〕
(四)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1.制定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和考核标准。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方案和管理指引,明确农贸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等各方面的管理标准和要求。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内容,理顺各职能部门在农贸市场管理上的职能分工,落实管理方的主体责任。根据日常管理要求,赋予评分分值。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评,公布评分情况,反馈存在问题,并对评定优秀的农贸市场进行公布或表扬,给予适当政策和资源的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曝光、停业整顿等惩戒措施。(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建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2.推进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实施“互联网+农贸市场”监管模式,并与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建设同步推进,制定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引,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场内情况实时监控、摊位管理实时反馈、检测信息实时上传、信用信息实时分析等功能,打通疫情防控、抽检快检、人员管理等环节,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在建成产品电子追溯系统及智慧支付系统基础上,健全包括经营业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物联感知系统、移动管理系统、质量追溯系统等功能模块,实现农贸市场监管智慧化。(市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建设农贸市场智慧经营系统。引进智能电子秤、后台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智能结算交易系统、ERP管理系统等,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将交易数据进行集中统计和结算,探索破解农贸市场交易额纳统难的问题,为纳入限额以上贸易单位统计提供依据。系统采集的农贸市场各个经营商户销售额等经营数据,为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提供参考。(市商务局牵头,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4.加强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周边垃圾清运及环境卫生日常督导检查工作,保持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治理市场周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停乱放等“十乱”问题。加强店外堆放、占道经营、违规广告等问题整治力度,保持市场周边环境规范有序。(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5.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环境整治,强化农贸市场驻场制度,实施农贸市场分类管理、提高清洁消毒频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其他涉动物类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6.提升品质农贸市场意识。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使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理解、支持和参与品质提升行动,广大群众自觉形成文明农贸市场、品质农贸市场的意识。发挥新闻媒体引导监督作用,对品质提升中所涌现出的典型农贸市场及先进经验加以宣传,对管理差的农贸市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先导区)政府配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年3月-4月)
制定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方案,成立领导专班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专班和工作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为全面铺开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做好组织、政策、方案和舆论准备。
(二)示范先行(年5月-年8月)
按照市、各区市县(先导区)的工作方案,各区市县(先导区)开展示范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为本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品质提升提供示范参考。
(三)全面铺开(年9月-年6月)
按照市、各区市县(先导区)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优化农贸市场布局,分类分期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四)查漏补缺(年7月-9月)
各部门、区市县(先导区)对照工作方案,对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情况进行查漏补缺,不留死角,确保达到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要求,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要进行整改。
(五)检查验收(每年10月-12月)
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领导专班要对各地区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各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重点围绕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环境卫生、周边环境、市场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制定验收标准,评定优秀地区、优秀农贸市场,进行公布、表扬。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大连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专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专班总负责人,分管市领导任专班常务负责人,市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专班日常工作。各地区相应成立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专班,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
(二)落实属地责任。
各地政府要积极履行属地责任,勇于担责,主动作为,担起农贸市场品质提升的统筹牵头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管理方)、场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街道要守土有责,积极参与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尤其是重点解决农贸市场周边乱摆卖、乱停乱放等问题,切实改善农贸市场整体环境秩序。
(三)调动各方力量。
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涉及各方利益和诉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开办方(管理方)、物业主、街道作用,特别是要调动农贸市场内经营者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思广益,结合每个农贸市场的特点综合施策,提升工作合力。
(四)健全考核机制。
将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列入政府督查考评内容,建立农贸市场红黑名单、公示榜等激励督促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通报、约谈、媒体曝光。各地政府相应建立农贸市场品质提升考核监督机制,推动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五)强化宣传交流。
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时传达各项政策,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