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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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年2月24日,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普陀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碧波庭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碧波庭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年3月11日,普陀区市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年1月19日,当事人碧波庭公司为宣传其“碧波庭内在按摩仪”产品,在其自营的
碧波庭公司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普陀区市监局责令碧波庭公司消除影响,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
企查查显示,碧波庭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年6月23日,注册资金14万美元。公司法人代表为曾垚福。公开资料介绍,碧波庭品牌创立于年中国台湾,是由碧波庭国际有限公司研发的一系列美容行业产品品牌。包含医用体育活动器械、健美按摩设备、按摩器械、医疗器械和仪器、皮肤检查器、减肥器、健身按摩刷、隆乳器、指压器(按摩器械)、按摩椅等电子产品设备。
碧波庭内在按摩仪,波庭公司
据碧波庭公司
最后,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网友,部分商家对养生、按摩仪器如宣称具有治疗疾病功效的,需注意该仪器是否取得医疗器械资质,详情请登陆国家药监局网站“医疗器械查询”核实,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