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部分区域烟花爆竹(零售)
经营许可受理的通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正式发布。为保证禁放区域以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恢复受理禁放区域以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年12月28日起,县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号窗口恢复受理禁放区以外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
特此通告。
灌云县应急管理局
年12月27日
监制:曹文
原标题:《关于恢复部分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受理的通告》